职业教育发展的潜力与阻力
发布时间: 2017-04-27

 

职业教育发展的潜力与阻力

 

    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一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现代职业教育的提出,进一步凸显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和客观价值取向,在目前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发展至今,中国职业教育仍然面临重重困难和阻力。

潜力无限:职教迎来最佳发展时机 

职业教育已经是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了“半壁江山”。而随着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深入,我们越来越感受到:职业教育的潜力正在被触发,职教最佳发展期已经来到。

潜力构建中的现代职教体系激发内在支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2014年国家又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方针、时间表、路线图,这无疑为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再次注入了磅礴动力。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可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实现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三是解决人才培养立交桥问题。

    通过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纵向上可实现两个方面的贯通,即学历教育的纵向贯通和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体系的纵向贯通;横向上,可实现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与鉴定体系的横向融通,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逐步为受教育者打通从中职、高职、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成长通道;搭建起普教与职教间共联、互通的立交桥;拓宽劳动者接受继续教育、参与培训鉴定、实现终身学习的成长空间,职业教育将会受到越来越多企业和学子的青睐,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撑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也随之全面提升。

潜力新常态下人才新需求产生强大市场推动

    培养外向型技术技能人才。“走出去”基本国策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思路。职业教育要重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人力资源开发建设,加快培育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熟练掌握本专业国际化知识结构与技术标准,具有较强跨文化沟通能力与国际合作能力,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技术技能及人文交流的外向型人才,积极培养企业所需要的属地化员工,不断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需要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包含两大内容,一是创业素质,能够直接开拓事业,将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二是在岗位上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技能。以高职教育为例,2014年高职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自主创业比例达到3.8%,在高等教育里处于较高水平,且增幅明显,体现了高职毕业生的创业热情。职业教育在创业教育、创业服务与创业孵化方面有更多的提升空间。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将积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加大培养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中国制造2025》,是全球制造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背景下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其中,加大培养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是《中国制造2025》实施的五大基本方针之一。当前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还存在较大差距,专业设置聚集第三产业的比例过大,而第二产业人才培养则严重不足。职业院校应根据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专业布局和建设规划与评估系统,调整结构性过剩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加大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及相关紧缺型人才的培养,在服务制造业人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潜力服务中小微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

    在我国,中小微企业在获取科技服务方面一直处于劣势,缺少资金和资源、缺少技术和人才,而中小微企业又占相当大比例。由于这些中小微企业不可能都保有自己较为完整的科研团队或人员,他们需要从社会和科研单位获得科技帮扶,但这种需求因其市场需求量和企业投入资金不足,得不到大的科研机构和院所青睐,成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在“十三五”期间应树立起“科研强校”的发展理念,找准科研定位,在以研促教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以研致用。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技术发展的需求,为该类企业提供包括技术服务、工艺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在内的多种科研帮助,找到适合企业科技需要、适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契合点,发挥职业教育的科研潜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阻力巨大:多元责任需要多方落实

    职业教育进入发展机遇期,在拥有发展潜力、获得信心的同时,各种牵制其发展的因素,也日益显现。这些不利因素,也许不能短时间彻底消除,但必须勇敢正视。

阻力深度校企合作缺少保障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础,也是职业院校服务企业的纽带。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要依靠政策文件来指引,立法层面的指导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对校企合作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其他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也有若干条款涉及校企合作,但目前尚无专门指导校企合作的法律文件。这些与校企合作相关的现有法律,对校企合作中政府、企业、学校权利、义务规定多是原则性、概括性规定,缺乏具体可操作性,支持、激励措施也不明确,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由于校企合作是在政策文件指导下依靠学校与企业自发进行,合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上企业追求利润的本质,使许多企业在这种合作中不愿过大投入,其中很大比例仅是浅层次的校企合作,职业院校积极寻求开展校企合作,而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缺乏积极性,造成校企合作无法持续、深入发展。

                      阻力地方本科转型冲击高职既有领域

    当前社会将学历作为选拔、使用和评估人才的普遍评价标准,在择业、升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对职业教育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在这种现实形势下,低学历层次致使职业教育发展沦为“二流教育”,使得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不足。目前,硕士、博士高学历人才培养完全归属于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无缘,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规模较小,远远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及公众的需求,这使得职业技术教育缺乏吸引力更加凸显。当前,部分新本科院校进行转型发展,必将对高职教育产生影响和冲击。高职教育因其天然的学历层次劣势,必然会使其毕业生在与高层次应用技术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竞争中失去比较优势;同时由于生源日益减少和本科院校日渐增强的吸附作用,专科层次的高职院校势必会遇到越来越强的生源危机和生存挑战。

阻力生均经费不足绑住前进脚步

    以高职教育为例,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规定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制定了高职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但仍有1/3的省份未出台相关政策,已经出台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省份也存在标准偏低、拨付不到位等问题,缺乏稳定增长机制。高职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支出有增长,但与本科院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14》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各地高职高专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9976.97元,全国有20个地区在这一水平线之上,而地方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6388.57元,是地方高职高专学校的1.64倍。有的中部或西部地区的同一城市,地级市举办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经费不足2000元,是同一所同地同城市的省属职业院校财务经费的五分之一。而在东部地区同一省份,不同发展水平地级市的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投入水平差异最高超过了8倍。生均拨款经费的不均衡和偏低,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作者董刚,系中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

(来源:《光明日报》2015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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